离职时发现公司少缴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能否追回?律师表示,只要证据材料充足,就可以追回被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并且没有时效限制。
个别公司通过违规手段对其员工少缴、欠缴住房公积金以节约成本,这种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一位上海的劳动者在21天内成功追回了前公司少缴的1万余元住房公积金。李金金也有相似经历,她在北京市某金融服务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在五年间少缴了她7万余元住房公积金。经过努力,李金金最终也追回了这笔钱。
李金金于2020年6月入职该公司,担任运营策划。劳动合同约定她的底薪为每月6500元,加上绩效和年终奖等,实际到手工资约为每月1.2万元。公司人事部门告知将按底薪为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为12%。初入职场的李金金并未意识到其中的风险,签字确认了这一安排。在接下来的五年里,公司一直以6500元为基数缴纳她的住房公积金。直到2024年3月,李金金从已离职的同事那里得知公司少缴了住房公积金。依据规定,公司应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包括绩效和奖金等。同年7月,李金金离职后不到一个月便追回了被少缴的7万余元住房公积金。
当前,一些企业通过“压基数”、“降比例”、“试用期不交”等方式违规少缴住房公积金。例如,“压基数”指公司只按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不计算奖金和绩效。“降比例”指公司擅自降低缴纳比例,或者对同一单位内的员工缴纳不同比例。“试用期不交”则是指公司在员工试用期内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等到转正后才开始缴纳。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上限通常不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缴存比例在5%-12%之间均为合法,单位可以自行选择。
对于离职后才发现公司违规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劳动者仍可追回。建议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银行流水、工资条等,同时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收入明细,并登录住房公积金APP查询缴存历史明细,以此证明公司断缴或少缴。带着这些材料到公司开户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公司补缴住房公积金,或者拨打12329热线举报。与劳动仲裁不同的是,住房公积金投诉没有时效限制。投诉后,单位部分由单位补缴,个人部分需由员工自己补缴。
关于失业期间能否自行缴纳住房公积金,这取决于所在城市是否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含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具体规定需要咨询区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全国多地已开放灵活就业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通道。若要确认当地的具体住房公积金政策,可以登录所在城市的政府官网或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询问。
当前,住房公积金政策越来越贴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好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需求,住建部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包括拟明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九类情形和缴存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规范住房公积金缴纳流程,及时为职工开户并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确保基数和比例合规。劳动者也需提高警惕,一旦发现公司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违规,即便已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确认相关条款十大线上实盘配资,也可要求公司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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